保定冀之翼医教合作儿童村,坐落于南二环京港澳保定南出口西行300米路北,西邻具备园林式绿化带的保定东三环,东临京港澳高速,北接高铁东站,占地13余亩,建筑面积1万余平。交通发达,泊车便利,软硬件设施齐全,功能设施现代化。“儿童乐园”式就医环境,童趣色彩浓厚,是孩子们实现全面康复、科学启智的优选之地。机构坚持打开边界,让教育与医疗融合,得到市、区卫健委、文教局与残联等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加速了儿童康复事业的创新发展,另一方面,冀之翼致力于把每个儿童、每个家庭、每个组织,构建成和谐整体,让每个孩子的个性得到尊重,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和释放。
突破瓶颈:医教合作,双翼并行,让联接无处不在
在儿童康复领域,基于多学科结合的理念,保定冀之翼摒弃传统单一的局限性,首次创立“医”“教”双资质的医教合作儿童村,集评测、诊疗、科研、康复、教育于一体,由医院及儿童成长学校两大服务机构组成发展双翼,针对特殊儿童这一个体,应用“异构同体”模式,同步规划患儿康复及文化学习,他们在成长发育过程中的鸿沟,持续提升患儿在成长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能力,坚持多路径、多梯次、多场景化,从而打造医疗和教育的一体化平台。
医疗之翼:康复医院,严谨求精,引医界人才强技术实力
保定冀之翼儿童康复医院遵循“一切以孩子为中心”的理念,引进功能医学无创检测设备,科学检测,评估患儿身体功能状况;创建与国际接轨的儿童康复中心;开设以水疗为特色的多元化康复诊疗室;以祖国传统精髓的中医针灸、、、心理疏导、康复训练等多种手段为基准,创建立体多维个体康复诊疗体系,为特殊儿童制定个别化康复计划及训练目标,实现训练专业化和效果大化。
为构建适合特殊孩子发展的医疗体系,冀之翼康复医院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广纳四方英才,创建了一支目前在国内脑瘫、多动症、抽动症等儿童康复方面颇具实力的现代化新型人才队伍,聘请首康机构专家定期来院坐诊、技术指导、学术交流、人才培训。长期与首康、中康、北大医疗、大庆医学院、石家庄人民医专等高等院校及机构合作,与国内外领先的康复技术接轨,使医院的技术、康复理念始终在国际前沿,从而为患儿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教育之翼:成长学校,博爱责任,引雄厚师资强教学质量
冀之翼儿童成长学校作为医教合作儿童村另一个重要羽翼,将为特殊儿童创造快乐阳光的教育环境,有效利用儿童康复教育黄金敏感期,为孩子同步开展文化教学,还特殊儿童多彩童年。学校从师资、硬件、授课形式、校园文化上与现代化幼儿教育理念同步,同时又为特殊孩子的需要渗入个性化元素。充分发挥启蒙教育五大领域的学科特色和启智领域个别化训练的学科特质,践行“因人施教”的教育思路,坚持“一人一教案、一人一课表”的教学方式,为患儿制定个性化(IEP)课程,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训练、认知、感统、思维、言语训练,律动及社交游戏课,有针对性地提高特殊儿童的学习能力。
学校配置不同功能的个别化教育主题教室,为有不同需求的孩子提供教育康复训练。根据现代化康复教育理念,打造开放阅读区、文化学习区、心理沙盘室、拓展训练区、体能训练区、感统训练馆、淘气堡游乐馆、5D影院区、音乐区,居家生活训练区,功能分区布局合理。同时,VB-MAPP等60多套儿童成长监测评估软件、3000多件沙盘心理物品、200米专业塑胶跑道、集生活与教学于一体的憧憬超市,为幼儿全面发展创造了舒适、快乐、现代化的教育环境。
在师资队伍建设上,长期与南京特教学院、重庆师大、邯郸学院、保定学院等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为南开大学留洋博士王崇颖教授开设工作室,长期聘请王教授为学科带头人并定期开展学术交流。不断整合国内外优势资源,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及机构在评估、保教、课程研发、学术研究、个别化教育计划等多领域的深度合作,发挥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的人才优势、专业优势,提升学校整体教学质量。
战略构建:理念创新,坚持实践,驱动儿童康复事业发展
特殊儿童的康复教育工作是一项需要耐心且需要信念的事业,保定冀之翼医教合作儿童村从理念到战略充分结合本地实际,借鉴国内外成熟的技术经验,在河北地区首开先河,大胆创新,开创“同体异构”的医教合作模式,以儿童康复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真正实现从发现孩子的需求“差异化”出发,为每一个孩子“量身定制”康教方案。用科学技术和人文关爱为特殊儿童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用爱与智慧丰满他们的羽翼,用信念和实践硕果为特殊儿童康复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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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今日(12月28日)从司法部获悉,为了给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司法部近日发布意见指出,要防止执法部门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不能一味处罚、一罚了事,坚决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
据了解,此次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主要围绕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等4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
确立“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加快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制定注意到,意见对民营企业在是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意见指出,要重点围绕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确立民营企业“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加快推动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民营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全面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
此外,意见要求要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实现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保障民营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通过立法加强政府政务诚信建设,确保政府守约践诺,防止随意违约毁约、“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对于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意见称要全面清理,在2018年年底前集中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完善,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及时纠正有悖于保护民营经济的法规规章规定,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
防止执法部门对民营企业采取简单粗暴“一刀切”
注意到,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意见也作出明确规定。
意见称,对民营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依法必须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处置涉案财物的,必须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
意见要求要公平公正执法,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坚决摒除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等执法歧视行为。
对于文明执法问题,意见称,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严防执法扰企。切实防止一些部门在执法中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可以通过说服、建议、协商等手段解决的,要以教育为主,不能一味处罚、一罚了事,坚决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
对民营企业投诉举报的“乱执法、随意执法”问题,意见要求必须及时查处,做到有错必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问责。
今年年底前率先在司法行政系统取消不必要证明事项注意到,此次出台的20条措施还要求要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精简审批事项,激发民营企业经营活力和发展动力。
意见称,要组织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民营企业在法律服务网“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及时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抓紧取消违法设定的证明事项,切实避免民营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不方便等问题,对于普遍性问题,及时通过法定程序从制度上加以解决。
保定冀之翼医教合作儿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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